甘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表时间:2011-06-24 00:00来源:西促会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截至65 ,甘肃省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事任务已完成 ,从而全面落实了各项城乡 保政策 ,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这是记者623日上午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今年以来 ,甘肃省城市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 ,全省月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204元提高到225 ,保障标准最高 的兰州市五个区为306 ,最低的天水等8个市州的47个县为184元; 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187元提高到208 ,月补助水平 的城关区为215(不含每人每月58元的物价补贴)。保障人数为86.9万人 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12.9%

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人均850元提高到1096 ,其中兰州市城关区达到3672 ,嘉峪关市为1440 ,金昌市为1100元; 人均补助水平由65元提高到72 ,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月人均67 ,市县配套月人均5 ,月人均补助水平高的城 区为117.2元;保障人数为318万人 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6.3%

省民政厅副厅长沙仲才介绍 ,截至今年3月底 ,全省已下拨城乡低保资金34.9亿元 ,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3.7亿元、农村低保 资金21.2亿 同时下拨了临时救助资金2730万元、五保供养资金9611.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8亿元 已下拨资金可保障 全省城乡低保8个月的资金需求 (记者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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