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再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22万左右

发表时间:2011-06-24 00:00来源:西促会

623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 ,按照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 ,结合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 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我省将从71日起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据悉 ,此次提标 ,全省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0万元左右提 高到22万元左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平均由70% 提高到80%上; 同时 ,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 ,可用于支付住院时的自付、 自费部分 ,也可以支付体 费用 (作者: 荣丽君 闫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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