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阳光育苗工程“、留守儿童首次纳入资助范围发表时间:2012-02-07 00:00来源:西促会 日前 ,成都市慈善总会出台了《成都市2011-2012学年“阳光育苗工程”实施方案》 ,对“阳光育苗工程”的项目主旨、资助对 象、资助方式等问题进行调整和重新明确 。记者了解到 ,根据该方案 ,2011—2012年度“阳光育苗工程”的资助对象为成都在校 就读小学、初中的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和留守儿童 。与以往相比 ,调整后资助的范围增加了留守儿童 ,另外在资助方式上也不 再采取现金资助 ,而是通过实用性的实物资助为主。 明确项目宗旨 使爱心教育深入人心 近年来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的成长问题 ,通过“两免一补”等措施解决了中小学生的学费 ,但成都仍有部分孤 儿、低保特困家庭学生及留守儿童需要社会各界在物质方面给予关爱 ,在精神方面给予抚慰 。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 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从2006年开始 ,市慈善总会实施了“阳光育苗工程”。 对“阳光育苗工程”实施方案作了调整 。《方案》 中对该项目宗旨进行了明确: 实施“阳光育苗工程”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受助 学生身心健康、学习进步 ,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 同时使爱心教育深入人心 ,在全社会发扬光大。 明确资助对象 在中小学就读的孤儿低保学生和留守儿童 《方案》 明确 ,“阳光育苗工程”的资助对象为成都在校就读小学、初中的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和留守儿童 。低保家庭学生优 先考虑单亲学生、父母重度残疾和长期患重病的学生、父母双下岗且丧失劳动力的学生。 其中 ,孤儿、低保家庭中小学生:按照每年500元/人的标准实施救助 。市慈善总会2011-2012学年救助内容为发放购书卡, 用于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及书籍。 留守儿童按照不超过100元/人的标准实施救助 。市慈善总会2011-2012学年救助内容为御寒围巾 ,其中《方案》还专门对围 巾的规格进行了规定:材料为羊绒围巾线 ,颜色深红 ,长度1.5米 。围巾的制作由各区(市)县负责。 明确资助方式 市慈善总会与各区(市)县慈善会相结合 记者了解到 ,根据《方案》 ,市慈善总会每年将在第三圈层各市(县)资助不超过200名孤儿和低保家庭学生 ,或资助不超过 1000名留守儿童御寒围巾的材料成本费用;其他对象由各区(市)县慈善会自行决定是否实施救助 ,其救助标准和救助内容可自 行确定 ,所需费用自行筹集。 各区(市)县慈善会需将每年开展“阳光育苗工程”的情况以报表形式报送市慈善总会统计汇总 ,市慈善总会将对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评估和年终考评。 市慈善总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对项目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与表彰。 如何申请资助? ①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在所在学校协助下填写《成都市“阳光育苗工程”学生基本情况表》 一份 。孤儿申请救助需附户口 簿、身份证复印件及孤儿证明 ,低保家庭学生申请救助需附家庭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低保证、父母下岗证或残疾证 , 医院的 病情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 留守儿童申请救助需附家庭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证明。 ②由学校选出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 ,张榜公示一周 ,如无异议的 , 由学校将受助学生材料报至学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 镇政府)审查。 ③学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查通过后报至所在区(市)县慈善会审核。 ④市慈善总会在三圈层市(县)资助的对象需报市慈善总会同意后实施资助 。 (记者 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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