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用3年建造千余个标准养殖场

发表时间:2012-02-27 00:00来源:西促会

近日 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城市有效供给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了主城四区及晋 宁县在滇池流域2920方公里以外的区域、安宁市为限制养殖区; 北部五县、倘甸园区以及东部的宜良县和石林县的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以外区域为养殖发展区 ,可根据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适度发展畜禽养殖。

根据相关要求 ,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36条出入滇河流及河道、牛栏江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 ,县 (市) 区的城 区规划建设城区范围及流经县 (市) 区城区的河流及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禁止养殖区 ,原有的 殖场一律限期搬迁或关闭。

见提出 ,计划到2015 ,通过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 100%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 ,推动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 。围绕 猪、牛、羊、禽生产 ,建成一批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在符合昆明市养殖区域布局规划的基础上 ,推广以循环农业为主的 生态畜禽养殖模式 ,建设改造标准化养殖场1000个以上 () (李桀 实习生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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