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7小时

发表时间:2011-07-13 12:51来源:西促会

新华网广西频713日电 (记者张莺)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 ,其中提出减轻学生过重的 课业负担 小学五 、六年级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 ,其他低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学生不得超过 7 小时。

在预留家作业方面 ,提出小学一 、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不得 超过一个半小时 。此外 ,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 ,严禁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和特班。

各县市政府及教育部门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 ,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升学依据; 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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