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提高对植物检疫违法行为处罚幅度

发表时间:2018-07-26 09:08来源:西促会

2018年07月26

会议审议植物检疫条例修订草案

重庆拟提高对植物检疫违法行为处罚幅度

来源:重庆日

7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 (修订草案) (以下简称修订 草案) 。修订草案中加强了政府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在植物检疫工作中的职责。

据了解,目前国家确定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32种,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14种,重庆补充确定的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7种,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1种。

修订草案加强了政府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在植物检疫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植 物检疫机构的职责,规范了社会单位的检疫责任。此外,还对生产流通环节的检疫作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止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在疫情处理上,修订草案根据“谁所有、谁经营、谁处理”的原则,明确了染疫植物、植物产品的所有者 或者经营者对染疫植物、植物产品除害处理的责任,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疫情消除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由于《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出台时间较早,基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置的罚款额度较低,导 致目前植物检疫违法成本过低,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和惩戒作用。对此,修订草案根据我市新时期的植物检疫 违法行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补充完善了处罚措施,提高了处罚幅度。 (记者 颜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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