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三)发表时间:2023-10-22 21:39作者:西促会研究发展部来源:西促会 西促会编者注:为了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在上文(二)中,介绍了三种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模式。在这三种模式中,我们能够看到这些地方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就是结合本地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条件,逐渐形成了自己特色的共同富裕的模式。除了参考这些成功模式,我们也需要深入挖掘影响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下,本文将就西部地区共同富裕问题,提出系统性政策建议。 四、西部地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 西部地区虽然在区位因素、人力资本、科学技术、自然条件等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差异,但是西部地区富含土地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等,所以要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乡村经济并实现共同富裕,因此不仅要加强对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而且要把握重点、攻克难点,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同频共振,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就西部地区共同富裕问题,我们提出系统性政策建议。 (一)丰富“共同富裕”的政策内涵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党中央提出“共同富裕”目标,并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共同富裕”单从字面上讲,主要指涉分配结果,而缺乏生产和流通层面的含义。如果片面强调“共同富裕”的字面含义,容易引发超越生产、流通和分配方式等方面实际状况的浪漫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想象。单纯地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不一定能消除这种想象的产生和泛滥。因此,如何准确理解,特别是如何表述“共同富裕”,既关系到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预期,也关系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可操作性。 1.共同富裕的实际含义是基本富裕托底 民生托底是中国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底线思维的表现和运用。市场效率与民生托底,一直以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前者主要任务是做大蛋糕,后者主要任务是分好蛋糕。两者相辅相成,而不相害,一直以来也是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 民生托底与市场效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其一,市场效率的具体含义,可以说是从工业化市场经济的效率转向创新化市场经济的效率;其二,从“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民生托底的具体含义,可以说是从“温饱托底”转向“基本富裕托底”。 因此,“共同富裕”战略可以进一步表述为:到2035年逐步实现创新化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基本富裕托底的战略。创新化经济主要是指工业制造高级化和创新化的市场经济,这里不赘言,而只阐述“基本富裕托底”。 对“共同富裕”战略的片面解读,在一定程度上恐引发社会层面 “打土豪分田地”的联想。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革命,其中主要是土地所有制的革命。当时的土地所有制已经严重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和中国的进步。从晚清开始,中国各种进步力量穷尽各种方式,都未能实质性地促进土地占有关系的变革,“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便提上议事日程,并为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开创新的土地所有制基础。 经过数十年建设、改革,当前生产资料具体的占有关系主要是通过市场竞争进行动态配置,以适应中国生产力发展和中国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需要。市场配置资源的要义,是通过市场价格的公平竞争,促进各种资源向效率高的配置方式流动。它不仅要促进资源配置不断变动,这主要表现为旧公司不断的破产、重组和新公司不断的产生、壮大;而且会导致资源的不断集中,这种集中也不断地流动,流向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但也不断地扩大规模。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变动的本质特征。 “共同富裕”政策,宜以这种本质特征为基础,不伤害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功能,而以基本富裕托底纠正其因资源动态集中而导致贫富过度分化的弊病。用“基本富裕托底”解释和表述“共同富裕”,表达“富裕程度可大可小,但是所有人都能富裕”的观点,从而不妨碍市场对资源的动态集中配置功能的实现。 2.“基本富裕”的含义是群众基本生存需求和基本发展需求 “基本生存需求”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温饱”。处于这种生存水平的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温饱,学习技能是为温饱,超时长工作是为温饱,他们很难有时间、精力、金钱、眼界去追求和实现个人及家人高于温饱的发展。2014年中央实施“精准扶贫”战略,2020年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群众的温饱问题普遍得到解决,温饱托底的政策任务已经完成。这标志着民生托底的政策任务将向新的水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共同富裕”战略。这一战略直接规定了民生托底的新水平——“基本富裕托底”,即在“温饱”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发展需求”。 群众的“基本发展需求”成为民生托底的政策任务之一,也是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业机器人越来越普遍地运用,人工智能的飞跃发展,中国产业的全面升级,中国工业制造的高级化和创新化,不仅会淘汰和转移许多旧的行业和工种,而且会催生许多新的需要更高技能的行业和工种。这都对群众的发展需求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一个宜早不宜迟、越拖越被动的行动。 3.“基本富裕”关键的指标类型 群众的“基本发展需求”,不同的人可能定义不同,但其核心应该是群众在职业、工作单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有一定的选择空间,为实现这种选择而愿意不断努力提升自己,而不是为了温饱而不得不屈从于各种非自愿的境遇,不是为了温饱而不得不只学习技术含量不高的技能。 群众有所选择而不影响温饱,便是“基本富裕”的基本含义。这使得“基本富裕”有自己关键的指标类型: 首先,在子女发展问题上,家长除了能够支付学业,还能够愿意并有能力支付子女一定兴趣和特长的发展。这是“基本富裕”最直观的特征之一。能够而不愿意支付子女一定兴趣和特长的发展,不能仅仅视为教育观念的问题,而应同时视为家长对家庭支付能力不稳定性的担忧。 其次,在就业问题上,不因生计所迫而从事自己非常不喜欢的工作和在自己非常不喜欢的单位上班,而能对职业、工作和单位有一定的选择空间。这不仅是群众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前提和表现,也是各单位组织方式和组织文化不断变革的动力。 第三,在消费问题上,不因窘迫而不得以购买低价假冒伪劣产品。使用高质量高品质商品,是每个消费者的愿望,但性价比常常成为中国消费者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商。其实是有什么样的购买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商。如果哪一天中国消费者成为中国高质量高品质商品生产的主要动力,那么就可以说中国实现了基本富裕托底。因此,这也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消费基础和消费表现。没有消费者高压力,就不可能有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是单靠政策制定能够推动实现的。 最后,在生活方式上,愿意并能够支付自己一定的兴趣和爱好。 这四个方面都可以组织力量加以研究,形成具体的可操作的指标,用于指导政策制定和政策评估。 4.“基本富裕托底”的政策要求: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 “基本富裕托底”是群众最低生活水平的一次迁跃。这不仅对生产力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且对相关制度和体制提出全新的要求。不可能在原有的制度水平上实现这一目标。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相对于全面小康,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是“基本富裕托底”的前提,也是它不同于全面小康的根本点。用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只是从物质层面解决温饱,并不能解决群众对温饱问题的恐惧。现在必须从根本意义上用制度创新让群众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 因此,从表面上看,“基本富裕托底”是对全面小康的全面巩固,但在实质上是一次迁跃。因为群众一旦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只要拥有多于解决温饱的货币购买力,就可能用于自己的“基本发展”;如果群众没有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即使拥有再多的多于解决温饱的货币购买力,都可能不敢用于自己的“基本发展”,而只能储蓄起来。古人云,无恒产便无恒心。它在今天的意思,便是没有稳定的货币购买力,就没有恒心。 同时,群众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的制度安排,又会衍生出很多的制度改革要求,为2035年中国全面实现“基本富裕托底”奠定制度基础和政策基础。 这也是用“基本富裕托底”准确理解“共同富裕”的主要作用之一。 (二)建构西部地区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托底”体系 要让群众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民生托底制度就需要新的革命,即社会保障托底替代农民土地托底。基本社会保障托底能否全面替代农民土地托底,是未来改革成败、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经济发展的关键条件。 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是农村居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居民实现基本富裕托底。一直以来,农村土地对农民具有托底的功能。农民土地托底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民生托底的重要内容和底线。然而,随着人均农业土地的边际产值下降到在农村人均开支中可忽略不计的地步,农民土地事实上已经失去托底的功能,更不可能承担“基本富裕托底”的功能。因为农业土地经营存在着自然风险、种植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在单位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过小和缺乏社会保障托底的条件下,不可能让群众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 农村居民的民生托底,必须由过去的“农业土地托底+产业收入”的温饱型,转向“基本社会保障托底+产业收入”的基本富裕型。民生托底主要由制度保障,产业收入主要由经济发展提供。全面小康战略实施阶段“农业土地托底+产业收入”的温饱型民生托底,在共同富裕战略阶段则须由单一的“社会保障托底”提供。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群众的温饱,不使返贫,又能使群众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 这样一来,即使对于那些产业收入相对最少的家庭,任何一丝产业收入的增加都可能被运用于家庭成员的基本发展。换言之,他们才可能善于消费,在家庭成员的个人发展上有追求;敢于消费,在家庭成员的个人发展上敢大胆地消费。这自然也是消费主导型经济的制度基础和行为基础。 1.什么是社会保障托底 社会保障托底,主要是指不分城乡、不分职业、不分民族、不分地域、不分性别、不分年龄、不分就业失业,所有公民都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和全覆盖。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现在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的建设任务日益迫切,因为它是社会保障托底的必要前提。 社会保障托底,就是中国最低社会保障在“质”与“量”等方面上一个比较大的台阶,不同于“问温暖”的心理安慰,也不同于贫困救助,而是温饱无忧的制度性保障。如果基本社会保障不实现相当程度的均等化,基本社会保障资金就会在很长时间内严重缺乏,就会严重挤占对于社会经济活力具有根本意义的社会资本积累资金,后者不仅会极大抑制经济活力,而且会严重扭曲市场规则。 用于托底的基本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均等化、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失业保险无遗漏、贫困救助无遗漏。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均等化,主要是指农村居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养老保险。这是社会保障托底的关键因素,也是直接看得见的要素。它既是中国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础,也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随着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全面打破,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普遍发展和深化,全国各地和城乡物价的接近,农村居民绝大部分消费来自货币购买力,城乡基本生活保障需要的货币购买力日趋接近,拥有同等的货币购买力越来越成为城乡同等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也将早日促进这种状况在城乡之间、东西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所谓它是社会保障托底直接看得见的要素,是指它具有让群众免于对温饱问题的恐惧的直接功能。农村居民一看到农村老人过上基本富裕托底的晚年生活,就仿佛看到自己的未来,对未来温饱问题的恐惧顿时消散。 在建设基本养老保险均等化过程中,一开始会存在农村居民老年人“零缴费”这一严重问题。这可以通过逐步降低老年年龄的方式实现。一开始75岁以上老年人享有零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货币购买力享有城市居民同等基本生活保障。过三到五年是70岁以上老年人享有零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如此类推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这一过程中鼓励农村中年居民补缴养老保险金,强制农村青年居民就业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并在保障基本富裕的基础上,根据缴费情况拉开养老保险待遇,以激励养老保险缴费。 最关键的是,一开始在农村高龄老人群体实现城乡同等的基本富裕托底生活,让农村所有居民看到切实的希望,极大地调整人生规划、职业规划、家庭规划和消费行为,为中国经济和社会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相应的社会基础。农村居民这种对人生规划、职业规划、家庭规划和消费行为等的调整宜早不宜迟,因为这是中国高质量发展和创新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行为基础。 第二,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主要是指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障,其中医疗资源均等化又是突出问题。 医疗价格的城乡接近乃至一致,是显而易见、无需数据说明的事实。新农合医疗的推广已经使得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零缴费”状况相对较少。在医保资金上的主要着力点,可能是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医保资金的效用。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的主要问题,应该还是医疗资源均等化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医疗分级体系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医疗分级体系中,基层医疗资源城乡分布均等化、优质医疗资源城乡享有均等化、基层医疗资源与优质医疗资源的对接,是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的核心内容。 第三,失业保障无遗漏,主要是指西部地区农民工和农村居民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失业保障。 这一点可以说是农民从土地托底走出来、让土地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从而实现农业强国最关键、最根本的政策。如果说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均等化让农村居民免于对未来温饱问题的恐惧,那么说失业保障城乡均等化是让农村居民免于对当下温饱问题的恐惧。 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的失业认定相对比较困难,但把这一问题作为失业保障政策的目标来逐步落实,并让他们看得到希望,是下一步必须解决的。前面已经指出,土地对农民已经没有实际的托底功能,但依然具有心理上的安慰功能。他们只有切实地看到并及时获得失业保障这种福利,才可能从对土地托底的心理依赖中走出来,农业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才可能有更广阔的实施空间,否则就只能在人与地的高度捆绑中挤挤挨挨,施展不开。 西部地区农民工失业保障的关键,在于以户籍人口为主、以常住人口为辅的管理体系转向以常住人口为主、以户籍人口为辅的管理体系,并最后走向单一的常住人口管理体系。农民工已经成为打工地货真价实的常住人口。如果不建立相对完备的常住人口管理系统,农民工失业保障问题就无法得到实质的制度解决。 西部地区农村留守人口的失业保障,除了加强职业农民的农业保险,便是加强对非职业农民的登记,通过登记和研究来确立相应的失业保障。通过全面的规范的个人所得税登记也许可以完善这一部分。逐步建立不敢虚报的个人所得税登记系统,就可以以此确立农村留守人口的失业保障标准。 第四,贫困救助无遗漏,主要是指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救助标准化和救助标准提高到温饱无忧的水平。 贫困救助对象大体包括农村失业一年以上者、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只是老年人)、半失能和失能者、自愿流浪者、大病重病自费部分无力支付者……在基本富裕托底的共同富裕时代,把贫困救助提高到温饱无忧的水平是适当的,并不必然导致鼓励懒汉,因为普遍的基本富裕的正向激励作用及相应的压力作用可以约束绝大多数人。 2.西部地区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均等化宜早不宜迟 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均等化是未来中国社会的定海神针。中国公共财政制度、社会经济制度、货币金融制度、资本市场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将来的改革,都须以此为基础。如果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均等化没有建起来,这些制度将如何改革,如何发展就会失去这一基准。 要做到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均等化,需要配套的制度建设有很多,这里主要讲三点。 第一,常住人口的权利、福利和社会保障与户籍人口同等化,从而建立以常住人口为主、以户籍人口为辅的管理体系。这是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均等化的制度基础,也是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要素和基础。全国统一市场,包括劳动力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而且是重要的一种自由流动。如果常住人口的权利、福利和社会保障不与户籍人口同等化,劳动力的流动就根本算不上自由流通,而只是劳动的自由流动,从而严重影响着劳动力价格的形成和劳动力高质量的发展。农民工的失业保障便属于常住人口的权利、福利和保障范畴。也因此农民工的失业保障制度建设也是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内容之一。这也是解决由劳动力流动而带来地方财税不对等问题的基本办法。农民工主要是在打工地生产和消费,由此形成的税收由打工地政府征收,却在户籍地享受包括孩子教育在内的基本权利、福利和保障。这种不对等一直以来主要是通过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解决。这不仅会直接增加额外成本,而且会极大地扭曲市场秩序。 第二,乡村振兴的核心是城乡融合,即以城市工业经济和创新经济发展为龙头,以城乡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基础,实现以县域城乡融合为主体内容的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紧扣城乡融合这一枢纽,制定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范文件,建立规范、透明、有效、有力的县级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常住人口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均等化奠定基础。 第三,对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群众易监督、敢监督、能监督、监督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它涉及所有群众的基本利益,不能单纯靠党政机关从上至下的监督。社会保障体系运转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都牵动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直接感受着它的具体运作。让群众敢于诉说自己在这方面的遭遇,敢于批评它的具体运行,言者无罪,申诉有道,让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每个细节都在群众的监督中暴露在阳光下,打一场群众监督社会保障体系的人民战争。 未完待续 省略参考文献 (编著:西促会研究发展部 文化纵横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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