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6月施行发表时间:2011-05-23 00:00来源:西促会 笔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 , 日前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65号) 》 (以下简称《办法》 ) , 对河道采砂立下了种种“规矩”。据悉 ,为了堵住破坏性开采 ,办法还设立了一道特别的“生命防线”: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 人 , 除了要持证开采外 ,还必须一次性缴纳河道恢复保证金 。《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无证采砂最高罚2万元 《办法》规定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对于在河道以采挖矿产为目的的采砂活动 ,还应 当办理采矿许可证 。否则 ,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外 ,还将扣押无证采砂船只和机具 ,依 法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业内人士透露 ,受利益驱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河道采砂的行列 ,无证非法盗采现象非常严重 。 比如 ,执法部 门在去年的一次检查中就发现 ,广西的一个小县城 ,非法开采砂石的船只就达到近40艘 ,每天的开采量竟有3000立方米左右 。 因为砂石开采的数量有限 ,这样也导致持证开采的正规军很难立足 。据透露 ,如果一艘采砂船不间断作业 ,按一小时采砂200 立方来计算 ,每小时谋取的利润达1万元左右。 《办法》 中所称的河道 ,主要包括湖泊、水库、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叉、行洪区、蓄滞洪区、感潮区、入海河口等 。 凡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 ,从事采挖砂、石、土 (以下简称河道采砂) 及其管理活动 ,都必须遵守该办法中的 规定。 “采砂许可”应公开竞标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 ,《办法》特别强调 ,河道采砂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实施。 据了解 ,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一船 (机) 一证 ,有效期为一年 。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据悉 ,河道采砂管理费主要用于河道整治、堤防、护岸、闸坝等河道工程的维 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保持河势稳定 ,《办法》 同时也给河道采砂者定下了“规矩”: 比如 ,要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 范围进行采砂;在通航河道采砂作业应当服从通航要求并设立明显标志;及时清运砂石、清除弃料 ,平整堆体或者采砂坑槽; 不得危及水工程、水文、管线等设施以及岸坡安全;采砂船只、机具在禁采期按指定地点停泊、停放等。 《办法》还规定 ,涉及航道的 , 审批前应当征求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的意见 。对于改变河道采砂许可事项的 ,应当重 新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须缴纳河道恢复保证金 一位水利部门的老执法人员透露 ,在利益驱动下 ,一些业主获取合法开采合同后 ,却干着违法的事情 ,严重影响河道行洪 和水上船只交通等安全 。 比如 ,不按采砂规划采砂 ,弃料到处乱堆乱放 ,过度开采 …… 解决这些问题 ,《办法》给河道设立了一道特别的“生命防线”:规定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向市、县水行政主 管部门 ,按计划产值的15%一次性缴纳河道恢复保证金 。这样 , 当采砂业主违章时 ,就可以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做出行政处罚, 河道“受伤”后也就有了保障。 《办法》 明确规定 ,属于采砂造成塌岸、坑槽或者弃料堆积河床的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修复或者清理;逾期不 修复或者清理的 , 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复或者清理 ,所需费用由采砂人承担。 为了保障河道的“救命钱”,河道恢复保证金将实行专户储存 ,不得挪作他用 。河道恢复保证金收缴、管理、使用的具体办 法 ,将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与此同时 ,为了保障采砂人的利益 ,《办法》 也规定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采砂人履行修复或者清理义务 ,并组织专 家验收合格后 ,应当及时将保证金退还采砂人。 禁采区作业最高罚款2万 《办法》规定 ,广西的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每年根据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 ,划定禁采区、保留区、禁采期 ,并 向社会公告。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期、禁采区、保留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不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 ,或者在禁采区、保留 区、禁采期采砂的 ,采砂船只、机具在禁采区、保留区内滞留 ,或者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只、机具在可采区内滞留 的 , 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采砂船只、机具在禁采期不按指定地点停泊、停放或者在通航河道采砂作业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 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处5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 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 ) 申请书 (表) ; (二) 营业 执照复印件; (三) 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以及采砂机具来历证明; (四) 采砂技术人员证书、船员证书复印 件; (五) 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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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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