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镇居民医保有变化异地可参保个人缴费可结转

发表时间:2011-07-07 00:00来源:西促会
  • 继我省出台政策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后 ,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又有新变化 ,取消了城镇居民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转制度 。这是记者76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消息。
  • 据了解 ,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参保的原则 ,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参保制度 ,取消了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的户籍限制 允许省内异地居住的城镇居民在居住地参保 ,按照居住地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医保待遇 。同 ,我省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转制度 ,凡在参保年度内未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 补助的城镇居民 ,可将当年个人缴费部分的60%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结转后 ,参保居民应继续缴纳个 人缴费的剩余部分 ,应缴未缴的 ,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 。参保居民个人享受医保待遇情况和下一年度参保 缴费额度 ,可到当地的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作者: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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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城镇职工医保建立最低缴费年限制度
  • 71日起 ,我省开始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 ,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 ,须一次性 补缴医疗保险费 。这是记者76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消息。
  • 据了解 ,根据《社会保险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相关规定 ,我省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 。对于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城镇职工 ,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 25 ,并且在2015年底前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201611日后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 ,可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相关待遇 。如参保人员退休时 ,缴费年限没有达到上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 ,单位须按参保人员退休前 一个月的缴费基数和参保地单位缴费费率 ,一次性补缴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后 ,才能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 人员的相关待遇 (记者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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