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高民生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发表时间:2011-11-02 00:00来源:西促会
  • 111日下午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提高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城乡医疗救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民生保 障标准 ,决定扩大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 ,实施社会保险新增投入计划 ,进一步推进内蒙古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 自治区领导巴特尔、任亚平、李佳、潘逸阳、张力、乌兰、符太增、王 素毅、雷 ·额尔德尼、布小林等出席会议。
  • 会议指出 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 ,一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特别要切实保障好 低收入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 会议决定 ,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500 ,达到4052元;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标准由104元提高到200元;对因特定历 史原因致残的无工作城镇居民、农民和牧民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0元; 为全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家资助经费20万元; 全区应享受高龄老人津贴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100 自治区本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新增1400万元 ,达到
  • 5000万元;完成2011年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床位补贴资金1632万元。
  • 会议决定 ,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范围 ,并从今年71日起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 。将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前已认定工伤等级、但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国有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 会议决定 ,扩大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 ,增加民生志愿服务计划”2500人、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2500人、“‘ 支一扶计划”1000人。
  • 实施上述政策 自治区各级财政将投入9.05亿元 ,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4.48亿元。
  • 会议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意见(讨论稿) ,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区社会建设管理 面临的形势 ,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加强社会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等相关问 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
  • 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乔雪峰 钱曙光)
  • 推荐阅读
    2024-09-02
    2024-08-15
    2024-07-30
    2024-07-23
    2024-07-10
    2024-06-17
    2024-05-21
    2024-05-20
    2024-04-18
    2024-03-27
    2024-03-19
    2024-03-19
    2024-02-06
    2023-12-31
    2023-11-07
    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