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村级老年人协会、提升五保供养机构服务功能发表时间:2012-03-16 00:00来源:西促会 建设3000个示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 ,每个示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服务周边500名农村老年人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 势 ,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以 下简称《方案》 ) ,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贴心的养老服务及保障。 村级老年人协会开展文娱活动 当前 ,农村老年人人口多 ,特别是留守老年人多 ,缺乏必须的生活照顾和精神文化生活 ,《方案》提出 ,2012~2015 年 , 全区将建设示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3000个 (每年建设750个) ,其中边境县 (市、区) 和民族自治县每年安排250 个 。每个示 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扶持经费3万元 ,共计安排9000万元 。在实施过程中 ,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边境县 (市、区) 和民族自治县 的扶持资金予以适当倾斜。 示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将给农村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务?《方案》 中提到 ,协会将配置必需的文化娱乐和健身设施 , 以开展适 宜农村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 并依托村级卫生室提供具备开展一般常见病诊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条件 ,确保农村老年人患病能 够得到及时治疗 。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届时还将明确专职或兼职辅导员 ,巡回指导帮助协会定期组织开 展多种村民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 据介绍 ,每个示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将服务周边500名农村老年人 ,建成后 ,受益总人数将达到150万人以上 。家住武鸣县两 江镇的老人黄先生告诉记者 , 目前村里老人的娱乐活动主要是打麻将或博彩 ,生活很单调 ,希望示范性村级老年人协会能够带 来一些有趣又健康的活动。 为确保协会能够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 ,有关部门还将安排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 五保村将增加有偿养老服务 为逐步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 ,全区将依托现有乡镇敬老院 , 改造基础设施、增加养 老床位、拓展服务范围 ,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 ,为留守老人及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有偿的社会养老和机 构养老服务 ,为周边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设施服务。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 ,制约着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方案》提出 ,将通过整合资源兴建联合五保村的方式, 把五保村既建成五保老人“离土不离村”的养老场所 ,又兼作为村级老年人文化娱乐聚地 ,在满足五保供养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 上 ,为留守老人及其他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按照有关要求 , 由当地政府按照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10 ∶ 1的比例 ,为农村五保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2012~2015年 ,在国家 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县改、扩建示范性乡镇敬老院100个 (每年25 个) ,新增养老床位0.5万张以上;全区新建五保村4000个 (每年1000个) ,新增养老床位4万张以上。 为此 , 自治区发改委每年将补助1000万元 ,作为中央预算内养老服务体系项目部分投资配套资金。 实施农村残障老年人康复工程 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 ,对于农村残障老年人 ,将予以重点照顾 。《方案》提出 ,2012~2015年 , 自治区将组织 实施农村残障老年人康复工程 ,给城乡低保对象及居住在福利院、敬老院、五保村的五保老人等农村残障老年人的适配对象安 装康复辅助器具4000例 (每年1000例) 。安装康复辅助器具每例需投入1万元 ,共计投入4000万元 ,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和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将组织实施。 《方案》还对即将制定出台的广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政策进行了说明 ,将为全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 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市、县 (市、区)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情况制定 ,经费由各市、县 (市、区) 自行解决 。 (记者 贾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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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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