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时救助标准最高提至5000元、审批简化

发表时间:2012-07-11 00:00来源:西促会
  •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获悉 ,新修订出台的《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即日起实施 ,救助标准从原来的 500~3000元提高到1000~5000 ,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 ,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救助对象
  • 关注低保边缘家庭
  • 临时救助是指本市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家庭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 由政府给予提供的非定 期、非定量生活救助措施。
  • 据了解 ,新修订出台的《西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 ,包括三类: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 覆盖范围之外 由于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 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 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 ,但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困难家庭。
  • 救助范围
  • 遇意外难维持生活
  • 同时扩大了救助范围 。五种情况可申请救助: 因患危重疾病 ,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 ,直接 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因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 ,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 ,导致家庭 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 ,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 ,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高中阶段贫困家庭 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 ,仍无力支付教育费用 ,或被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 ,家庭无力支付入学报到费 用的;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 ,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城乡低收入家庭。
  • 救助标准
  • 提至1000~5000
  • 此外 ,救助标准提高 。救助标准从原来的500~3000元提高到1000~5000 。临时救助按照分类施救的原则 ,根据救助对象家 庭生活困难程度综合确定救助档次 ,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在1000~5000元限额内确定 。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 ,原则上一年 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以相同事由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金额原则上相同 ,特殊情况经区县人民政府确 定。
  • 紧急情况
  • 先救助后补手续
  • 新修订的办法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临时救助可直接向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西安 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 ,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符合条件的家庭携带有效证件到区县民 政部门领取救助资金 ,居住较远或行动不便的救助对象也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为发放。
  • 对于紧急情况 ,应先救助 ,后补齐手续 ,确保其基本生活。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金的 由民政部门追回冒领的救助资金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 (记者程慧 实习生张申薇)
  • 推荐阅读
    2024-09-29
    2024-09-28
    2024-09-27
    2024-09-27
    2024-09-02
    2024-08-15
    2024-07-30
    2024-07-23
    2024-07-10
    2024-06-17
    2024-05-21
    2024-05-20
    2024-04-18
    2024-03-27
    2024-03-19
    2024-03-19
    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