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因灾倒房户最高可获2.5万元重建住房补助

发表时间:2012-11-27 00:00来源:西促会

今年以来 ,我区台风、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 ,造成大量农房倒损 。据统计 ,截至9月底 ,全区倒塌农 房和严重损坏农房 (以下简称倒损农房) 需恢复重建9377 1126 ,记者了解到 ,为做好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日前 自治区民政厅出台了《2012年广西农村居民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大力保障因灾倒房户基 本生活条件 ,按时完成倒房恢复重建任务。

《方案》提出 ,将确保农村受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建成后每个重建户不低于30平方米 (五保户不低于10平方米) 的坚 用住房 。截至2013年元旦 ,灾区各地要基本完成农村受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任务 ,重建户在2013年春节前要能够入 。个别地方因灾需集体搬迁重建的 ,完成重建任务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具体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 区民 政厅救灾处长朱永告诉记者 ,截至上月底 201210月中旬之前因灾倒损需恢复重建的居民住房已动工90% 除确实存在特 殊困难需要在201351日前完成的少数 (如今年10月受台风山神影响严重的灾民) ,其余可望在2013年春节前完成并入

根据要求 需政府帮助的因灾倒损房户 ,分散建房的由本人申请 ,村组评议 ,村委会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 (市、

区) 民政局审批 ,地级市民政局备案;集中建房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申报、县 (市、区) 民政局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报地级市民政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的审批结果均要在村级张榜公布。

对于2012年全区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中央和自治区给每户安排补助资金1万元 。根据有关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 以根据本级筹集到的各项资金 ,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和困难户、一般户区别不同情况 ,具体确定分类补助资金标准 ,严 禁平均分配 。需重建的倒塌农房和严重损坏农房应当同等标准进行救助。

此外 年我区农房保险协议也将因灾全倒房每户保险赔付额从1万元提高至1.5万元 ,单间损坏赔付额从去年的1600元提 高到2500 据悉 ,截至上月底 ,保险公司已为全区14399户因灾倒损农房户赔付保险金9650万元 。这就意味着 ,今年因灾倒 房户最高可获2.5万元的重建补助。

为确保建房质量 ,《方案》要求 ,集中建房的 ,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 ,房屋设计要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 和群众承受能力 ,要实行工程监理制 ,确定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严格进行质量监督;选址时要避免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 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 。分散建房的 ,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巡回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排除 安全隐患。

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表 ,今年12月起 自治区民政厅将组织工作组 ,对要求在2013年元旦前完工的重建住房进行集中抽 查验 20134月起 自治区民政厅将对要求在201351日前完工的重建住房进行集中抽查验收 (记者贾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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