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今年实施、20%公租房将面向农民工

发表时间:2013-02-18 00:00来源:西促会
  • 对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 ,将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 允许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省住 建厅217日下发的《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明确 ,我省今年将启动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把农民工等外来务 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 《要点》首次提出 除加大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外 ,对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 ,要逐步取消户籍限 ,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 允许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 省住建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我省考虑将20%的公租房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还将专门研究将农民工扩展进公积 金缴存范围等支持政策 。起步阶段将首先针对从事公共服务业的外来务工者 ,如环卫工、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司机等 ,今后还 将进一步推开。
  •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在今年上半年内确定无户籍常住居民的准入程序和标准 ,并在年内开始实施向农民工 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公租房等保障政策 。届时 ,公租房申请者可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要
  • 点》还提出 ,要积极引导市场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住房 ,支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工改善住 房条件 。 记者 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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