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南宁拟新建(改扩建)20家至25家博物馆

发表时间:2011-09-06 00:00来源:西促会

物馆 ,被称为城市文化的投影仪,在那儿 ,人们能够看到一座城市、一个地区文化的缩影 。近日 ,《南宁市全面推进博 物馆设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出炉 ,在今后5年内 ,南宁市将力争在全市新建、改扩建2025家行业博物馆、 国有企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 ,为市民提供更多带有浓郁文化气息的休闲好去处。

5年时间里 ,南宁市将会调动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博物馆的积极性 ,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力争在全市新 建、改扩建2025家行业博物馆、国有企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 ,基本形成以南宁博物馆为中心 以昆仑关战役博物馆、南 孔庙博物馆、顶蛳山遗址博物馆、南宁市规划展示馆为支撑 以各县 (区) 及社会各专业博物馆、纪念馆为补充的全市博物馆 网络。

具体而言 ,今后5 ,南宁市将重点抓好南宁博物馆、南宁孔庙博物馆、顶蛳山遗址博物馆等行业博物馆;广西电信博物馆 等国有业博物馆; 南宁古风博物馆、广西建林博物馆等民办博物馆的建设 。同时 ,南宁还将重点指导武鸣县骆越文化博物 馆、上林县博物馆、宾阳县传统工艺陈列馆、隆安县文化博物馆、马山县博物馆、马山县民俗展示馆等一批县级博物馆项 的建设。

保障博物馆建用地 这是《意见》 首先提出的优惠政策 。《意见》 指出 ,在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内 ,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景区或园区规划布局、土地用途的前提下 ,可以建设博物馆 。对新建、改扩建博物馆 ,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 的非营利性博物馆建设用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不过 ,南宁市也对博物馆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要求 即必须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严格执行《博物馆建设用地标 准》 的规定 ,严禁改变博物馆用地的土地用途 ,不得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 。而且博物馆建筑应该根据南宁市的实际情况 ,参 照《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如果民办博物馆因故终止的 ,其由划拨取得的土地则由国家依法收回。

此外 ,南宁还要求 ,建成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藏品库房面积必须达到建筑面积60%以 ,馆内商业活动、每年开放天数和对 人群免费开放等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记者 覃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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