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起甘肃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发表时间:2018-11-08 07:50来源:西促会

20181107 来源:兰州日报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方案》 指出 20181110日起 ,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 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 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 证照分离改革 ,有效区分”“功能 ,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方案》 指出 ,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 (含个体工商 、农民专业合作社) 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 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 。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 、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 、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 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直接取消 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取消审 改为备案 。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 以便更好开展行业引导 、制定产 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 改为备案 。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有关部门不 再进行审批 。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 、记载公示 、管理备查类的审批改备案事项 ,纳入我省多证合 合事项 ,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简化审批 实行告知承诺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 ,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 政审批事项 实行告知承诺 。省直有关部门要制作告知承诺书 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 ,制定标准化《办事 指南》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 当场办理审 。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 ,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 。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 发现实际情 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完善措施 ,优化准入服务 。对关系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金融安全 、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 的行政审批事项 ,保留审批 ,优化准入服务 。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精简审批材料 示审批 项和程序; 要压缩审批时限 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 要减少审批环节 ,科学设计流程; 要下放审批权 ,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方案》 明确 ,通证照分离改革 ,有效区分”“功能 ,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着力解

准入不准营问题 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 ,对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营业能力进行确认 ,颁发给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件 多证合一改革后 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和事项更加丰富 市场主体凭营业执 照即开展一般经营活动 。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 ,这类市场主体需持营业执 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 。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 、记载公示 、管理备查类的事项 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真正实现市场主 一照一码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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