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1+2”中心城区打造80余条特色风貌街道

发表时间:2018-02-02 00:00来源:西促会

2018年02月02日 来源:都晚报

“沿街建筑宜不设围墙”“自行车道鼓励采用独立设置”“新增临街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4米”… 昨日,成 都晚报记者从市建委与市规划局联合编制的《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2017版) 了解到,为提升成都城市形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中心城市,新版《技术导则》对我市“11+2”个中心城区 包含的80多条特色风貌街道提出了规划建设导则。

新增临街建筑高度不超24米

相较于2015年市规划局编制的《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专项规划》确定的62条特色风貌街道,由于 中心城区扩大,2017年出炉的《成都市“中优”规划优化方案》把特色风貌街道增加至80余条。此次公布的 《技术导则》核心内容包括:延续空间尺度、丰富业态活力、强化风貌特征、提升步行环境、优化景观品质、 美化配套设施6个方面。

新版《技术导则》要求,特色风貌街道街廓格局原则上应维持现状,不应对街道走向等进行较大调整。新 增建筑严格控制高度,不宜超过24米。街道业态应突出不同的天府文化内涵,植入相应的传统文化类、艺术设 计类、时尚创意类等业态,如特色主题餐厅、书店、画廊、设计展厅、私人博物馆等,形成差异化发展。鼓励 在特色风貌街区、街坊、建筑进行功能业态复合利用,集文化、艺术、休闲、商业于一体,形成功能业态混合 局。

对具备条件人行道进行分区

新版 《技术导则》还对建筑外貌风格、建筑屋顶、色彩与材质、围墙、附属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建议沿街建筑宜不设围墙,形成开放式街区。若因安全等需要确需设置围墙的,则围墙造型设计应与传统风貌 建筑相协调,形式以通透式为主。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技术导则》特别对提升步行环境、自行车通行等慢行交通系统作了要求。特色风貌 街道应结合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站,形成连续、便捷的换乘路径。应对具备条件的人行道进行分区,形 成步行通行区、设施带与建筑前区,分别满足步行通行、设施设置及与建筑紧密联系的活动空间需求。

此外,鼓励具备空间条件的特色街道,设置独立或划线的自行车道。其中,独立设置时与机动车道采用分 车带硬质隔离,宽度宜大于3米及以上,最窄不低于2米;划线非机动车道路宽度宜大于2米及以上,最窄不宜低 于1.5米。

还有,对于共享单车停放点,新版《技术导则》建议布局于街口位置,不宜在历史建筑门口设置共享单车

停放点。

成都晚报记者 滕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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