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发表时间:2018-01-09 00:00来源:西促会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李丽辉) 日前,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 局、能源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该政策的3份目录进行了 整。

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 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 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 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 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 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0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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