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再推出小微企业减税措施

发表时间:2019-01-10 00:00来源:西促会
  • 2019-01-1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 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汇报 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 会议指出 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 。必须多管齐下 。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 。会议决定 ,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 性减税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 ,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 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使税负降至5%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 ,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 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 ,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 省(区 、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 用税 、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 ,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 力缺口 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1 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预 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 会议指出 ,要围绕优结构 、稳内需 更有效发挥财政货币政策作用 。落实好日前宣布的全面降准措施 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坚持不搞 大水漫灌 ,适时预调微调 缓解民营企业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保证市 场流动性合理充裕 ,促进扩大就业和消费 同时 ,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会议决定 一是对 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 。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 力争9月底前 基本发行完毕 。二是更好发挥专项债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 。专项债募集资金要优先用于在建项目,
  • 防止 半拉子工程 ,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等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 、水利 、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 ,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备料等前期工作。
  • 三是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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