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明确罕见病药品减税政策

发表时间:2019-02-25 00:00来源:西促会

2019-02-24 来源: 经济日

对于见病药品予以增值税优惠是一项利民政策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 当药品的成本 、利润不变的前提

如果增值税的税率下降 ,在税价联动下会使药品价格下降 那么患者的用药负担就会减轻。

继抗癌品获增值税优惠后 ,我国医药行业再迎减税利好 222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 局联合发布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决定从31 日起 ,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 内环节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这是落实211日国 务院常务会议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要求的重要举

根据《知》 201931 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 、零售罕见病药品 ,可选择按照简 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部门要求 ,纳税应单独核算罕见病药品的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的 不得适用《通知》 规定的简易征收 政策 同时 201931 日起 ,对进口罕见病药品 ,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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