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发表时间:2019-02-25 00:00来源:西促会
  • 201902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北京224日电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
  • 定》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文如下。
  • 第一章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 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食品安全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 本规定所称分管食品安全工作是指分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 本规定所称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是指卫生健康 、生态环境 、粮食 、教育 、政法 、宣传 民政 、建设 、文化 旅游 、交通运输等行业或者领域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工作 以及为食品安全提供支持的发展改革 、科技 、工
  • 、财政 、商务等领域工作。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贯彻落实食品安
  • 四个最严的要求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承担起促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不断提高食品安
  • 全工作水平 ,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 第五条 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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