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西藏所有孤儿将实现集中供养发表时间:2012-06-25 10:48来源:西促会 本报拉萨6月22日讯 日前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 , 自治区党委 、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 ,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助孤”活动 ,“十二五”期 间 ,我区所有孤儿将实现集中供养。 据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统计 , 目前 ,我区共有孤儿5085名 ,通过国家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有1115名 ,分散供养的有3970名 。为进一步解决好 孤儿的养 、教 、医 、康等实际问题 ,全面改善并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 , 自治区党委 、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 ,在全区各级党政机 关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中直单位 、驻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副县 (团) 级 (含副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领导 干部中开展“助孤”活动 。活动开展后 ,我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区党委 、政府的倡议 ,纷纷慷慨解囊献爱心 ,踊跃捐款送关怀 。据 悉 ,活动中 ,我区省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捐助5000元 ,地 (厅) 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捐助4000元 ,县 (处) 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 捐助3000元。 据了解 ,“助孤”活动捐赠的资金将与福彩公益金结合使用 , 并按照“孤儿分散和集中供养相结合 、逐步过渡到统一集中供养”的目标 ,在“十二 五”期间 ,新建 、搬迁7个地级儿童福利院 ,新建52个县级儿童福利院 , 实现全区所有孤儿集中供养; 同时 ,在现行财政拨付孤儿供养费用的基 础上 ,集中供养标准将按物价上涨幅度适当提高 ,分散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二类区400元 、三类区500元 、四类区600元追加补贴 ,届时 , 二 、三 、四类区的供养标准将分别达到1000元 、1220元 、1410元 。此外 ,捐赠资金还将用于对年满18周岁 ,无自理能力的孤儿给予资助;对 无法甄别监护人的流浪儿童实施救助; 把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救助范围 , 资助其接受特殊教育。 据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领导干部“助孤”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杨国义介绍 ,为保障“助孤”资金的安全运行 ,我区专门成立了“助 孤”基金管理委员会 ,在收到各地汇缴的捐助资金后 , 自治区民政厅将及时存入社会捐赠资金专户 , 实行专人负责 、专账管理 。区民政厅每年将 根据各地孤儿实际需求 ,提出捐助资金分配 、使用方案 ,报经自治区领导干部“助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 同时 , 自治区民政厅还将定期 通过新闻媒体将接受的捐助资金数量 、分配去向 、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杨国义说 ,为方便社会各界汇缴 , 畅通捐款“助孤”活动渠道 ,我区还开通了“助孤”活动捐款账号 ,户名为自治区民政厅正常捐赠户 ,账号为 138801704508 ,开户行为中行北京中路支行 。 (记者 冯骥 实习生 普布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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