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贫困幼儿上幼儿园有望通过申请获得补助发表时间:2012-08-01 11:49来源:西促会 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开始申请 日益高涨的幼儿入园费 ,使得一些并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 。今后 , 昆明市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提供入园补助 , 以解决这部分儿童的 入园问题。 昆明市教育局昨天公布《昆明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 ,拟定了一系列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 办法 。届时 ,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 ,幼儿监护人即可提出申请。 关键词: 资助 低保家庭儿童优先考虑 该《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 、隶属市县两级政府管理 , 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不包括托儿所 、亲子园 (班) 等早期教育机构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由国家 、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 《办法》 提出 ,该资助指标将适当向农村地区 、贫困地区 、民族地区倾斜 。资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各幼儿园在财力允许的情况 下 ,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减免收费 、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相关减免和补助办法由幼儿园自行制定 ,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资助对象 城镇及农村低保家庭儿童;孤儿 、烈士子女 、优抚家庭子女; 父母残疾家庭子女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HAV感染或 患者子女; 无稳定收入的贫困家庭儿童; 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关键词: 发放 不得以实物抵扣助学金 《办法》 规定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按学年申报 、评审 。每学年开学第一个月 ,各幼儿园将《昆明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 童资助申请表》 发给儿童监护人 ,儿童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 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幼儿园根据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儿童进行评审 。幼儿园将评审通过的受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 ,将受助儿童名单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补助发放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实行按学期发放 ,发放形式由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幼儿园确定 。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 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助学金 。各县 (市 、区)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后 ,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足 额拨付到幼儿园; 幼儿园在资金到账后 ,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 关键词: 管理 不得随意降低补助标准 各县 (市) 区应当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信息管理工作 , 实行动态管理 ,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 、可靠 。各县 (市) 区教育行政主 管部门和幼儿园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虚报在园儿童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和克扣 、贪污挪用 、挤占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 助资金的 ,不按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 、群众反映较大 、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经查实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执行管理 各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 ,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扩大补 助面 。转园 、流失儿童应当及时上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同时停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补助。 温馨提示 8月24日拟开听证会 听证会拟定于8月24日下午2:00~4:30举行 ,将征集听证陈述人 (听证代表) 15~20名 。凡在昆明市居住或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 ,8月9 日前均可向昆明市教育局报名 , 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 、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 。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101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 名”字样 (邮编650011 ) ;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 后传真至0871—3963202; 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教育信息港 , 下载并填写报名 表后 ,发送至kmsxszz@163.com。 新闻链接 云南省去年资助57142名贫困幼儿 去年12月 , 云南省已经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政府助学金1428.6万元 , 资助学生57142人。 今年 ,这项资助措施还将继续实行 。各州 、市教育局将尽快制定细则 ,研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 ,使社会反映强 烈的“入园难 、入园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 目前 ,助学金的资金和资助名额已下达到各地 ,但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印发 ,还需进一步完善 。 (完) (刘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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