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入学、多举措促进教育公平发表时间:2013-04-23 12:17来源:西促会 “你能为学校提供什么服务?”今后 , 中小学幼儿园的入学家长信息登记表中 ,将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问题——根据贵州省的新规 ,今年7月起 , 中 小学幼儿园招生将实行“三查 、四禁 、五公开”, 以促进公平招生入学。 三查: 查人 、查班 、查座位 三查 , 即: 查户口 ,严格就近入学 ,检查报名学生是否在学区范围; 查暂住证 ,贵州省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 、 以流 入地为主 ,落实义务教育 (包括学前教育) ,这类人群在报名时要出示暂住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查学区范围内的特殊身份儿童少年 , 即摸清各 地适龄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流浪 、残疾儿童底数 , 以保证这部分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查班” 。教育厅表示 ,贵州省要按国家对于班级设置的规定进行招生——幼儿园每班平均30人 、小学每班45-50人 、中学每班50人 。在招生 中不能私自突破该限额 ,今后逐步解决贵州省中小学“大班额” (即班级人数超出额定人数) 的问题。 “查座位” 。贵州省将严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 、择班 、择座位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划分重点校和非重点学校 ,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 。新生入学电脑随机分班 ,之后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 ,未经省教 育厅批准 , 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实验班 、特长班等。 四禁: 不得登记超范围信息 贵州省将对招生入学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首先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 ,各地教育行 政部门要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严禁“挖墙脚” 。针对有的学校许以优惠条件 ,将优秀学生从别的学区“挖”过来的现象 ,教育厅表示 ,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须做到三 个“不得”, 即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市 (州)范围内招生 ,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 ,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 ,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 生。 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 ,严禁将各类竞赛 、考级 、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 。 同时, 贵州省将规范校外培训秩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促进行业自律。 严禁超出规定的信息登记 。从今年7月份开始 ,贵州省将首次公布规范学生信息登记表 ,且和教育部的电子学籍挂钩 ,各地幼儿园 、小学 、初 中招生时 ,须在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标准的学生入学登记表 ,不得超范围登记学生信息 ,如学生家长的职务等。 五公开: 上网可查学区范围 为加强社会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监督电话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设立了举报电话 (0851-5282581 ,0851- 5272826) 和厅长信箱受理举报信息 ,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责任。 公布招生区域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从今年7月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 并在网上向社会公 布 ,学校制定的招生入学方案要具科学性和操作性 , 明确招生时间 ,主动公开信息 ,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非学区范围招生的学生身份 (例如特殊儿童) ,必须公开。 教师校际交流要公开信息 。 以县为单位 ,老师要进行教学交流 ,例如县里的老师到乡镇去工作 ,其工作了多久时间 ,在哪里工作 ,要对社会 公开。 开展自查督查情况要公开 。今年4月下旬至10月中旬 ,要在市 (州) 、县 (市 、区 、特区) 、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入学的自查和 督查 ,省级督查组将不定期抽查 , 并向全省通报抽查情况 , 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 (骆飞 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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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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