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决定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发表时间:2018-08-24 09:42来源:西促会

2018-08-23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823日电 日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2号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 普查例〉 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2018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普查工作的 需要 国务院对2004年公布施行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作了修改。

《决定》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相衔接 不再具体列举经 济普查的行业范围 以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发展变化; 增强经济普查方法的灵活性 ,适当扩大可以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对象范围 ,规定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并增加了经济普 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的内容; 适应经济普查数据采集 、处理和上报方式的变化 ,完善了有关经济普 查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规定 。此外 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 明确规定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调整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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