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两官员获刑

发表时间:2018-03-23 09:47来源:西促会

2018年03月23日 来源:华商报

2017年3月,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曝光后,不断曝出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消息。整整一年过去,华 商报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至少两名官员已经因“电缆”获刑。

奥凯电缆多次抽查不合格

找检测中心主任帮忙并送5000元

2017年4月18日,西安市纪委通报地铁3号线问题电缆相关人员查处情况,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 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冯某某等4人涉嫌严重违纪。

自2013年1月起,冯某某担任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主任,负责西安的电缆、电线 及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接受委托,为委托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

灞桥区检察院指控,冯某某在担任电线电缆产品检验室主任、电器产品检测中心主任期间,多次利用职务 之便,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共计37488元,所收现金及购物卡被其全部用于日常消费。

法院查明,2015年、2016年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及2017年春节,冯某某收受奥凯电缆7张购物卡, 共7000元。2015年夏,奥凯电缆副总韩某到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楼下送了冯某某2000元现金。2015年 11月前后,奥凯电缆先后多次被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抽查并被检测为不合格后,韩某找冯某某帮 忙,冯某某让其找一位刘姓副主任并帮忙联系。韩某再次在西安市质量监督检验院楼下送给冯某某5000元现

此外,冯某某还收受陕西长安线缆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秦力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西部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陕西电缆厂有限公司、西安灵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目的 多是“为了联络感情,希望尽快出具检测报告,并放宽检验标准”。

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期间,冯某某除承认收受奥凯电缆行贿款外,又主动交代其他受贿事实,还检举他人 违纪问题,退交全部赃款。2017年10月,灞桥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冯某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违法所得37488元予以没收。

帮助长江高科电缆中标

地铁公司副处长收受40万元

除冯某某外,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处原副处长杜某某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查明,2009年,电缆销售人员王某 (另案处理) 得知西安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即将招标,为了能 给西安地铁二号线供应电缆,找到时任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西安地铁公司) 机电设备处副处长 的杜某某,请求将其代理销售的长江高科电缆推荐给西安地铁二号线竞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进行捆绑投标,杜 某某同意帮忙。后中铁电气化局将长江高科电缆有限公司列为“乙供甲控”关键设备材料电缆部分的建议制造

厂商。2009年7月,中铁电气化局中标西安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该项目由西安电气化公司负责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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