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方病患者2019年底前全纳入慢病管理

发表时间:2018-07-27 09:36来源:西促会

2018年07月27日 来源:西安日报

记者7月26日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对全省常住居民Ⅱ度、Ⅲ度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等 地方病患者,全省将在2018年底前建立健康档案和救治台账,针对同意治疗的患者,完成不少于80%的治疗任 务;2019年底前,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让患者全部得到医疗救治并纳入慢病管理。

按照规定,全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实行以县 (区) 为主的统一管理。对经过筛查且符合 手术指征的地方病患者,将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和手术自愿原则,开展手术治疗工作。同时,按照分级诊疗原 则,各市、县要指定1-2所地方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救治工作台账、跟踪管理。省级地方 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为西安交大一附院、西安交大二附院、省人民医院、市红会医院4家医院。

对于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暂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待中、省医保特殊政策出台后, 再予以调整。先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骨节等地方病患者进行手术治疗,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 助等健康扶贫政策。县 (区) 卫计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于所有纳入严重地方病管理的患者,特别是进行手术 治疗的患者,按照治疗台账、慢性服药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管理,并及时在全省严重地方病患者管理系统 内填报治疗信息,救治完成后予以销号。

省卫计委将对地方病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考核,实行季度点评,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结合起来。救治工作不力的地市、单位,年底一律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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