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发表时间:2018-08-16 09:18来源:西促会

2018年08月16日 来源:云南日报

8月15日,云南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召开协调推进会,就推进水资源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创新密切配合和支持机制,形成依法治水管 水兴水的工作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处于长江上游,云南段出口断面平均径流量约占长江总水量的15%,保护 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对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意义重大。

下一步工作中,各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强化各级河 (湖) 长责任担当,推进督查问责落实, 加强涉水领域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深入抓好河 (湖) 长制工作。同时,全力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 战,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牛栏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 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在推进河湖综合整治方面,云南将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九 大高原湖泊主要入湖河流、流经城镇河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河湖以及设立州 (市) 县级以上河长的河湖库渠为重点,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四乱”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省检察院近日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 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决定于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长江流域 云南段所涉及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开展“金沙江流域 (云南段)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 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智能作用,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实现惩治犯罪 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同时,检察院、法院、河长办、水利、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将增强联席会议、工作通报、信息共享、 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调研培训等机制的实效,形成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法治化治理工作合力,为 建设美丽云南保驾护航。 (记者 尹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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